- 概要
- 历史
- 地理
盂县古名仇犹,历史悠久,位于山西省东部,地处太行山西侧,东经112.55度至113.49度,北纬37.57度至38.31度。东西长75公里,南北宽 63公里,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东与河北省平山县、井陉县和本省平定县接壤,西临本省阳曲县,南连寿阳县与阳泉市郊区,北靠五台县与定襄县。盂县辖8个镇、6个乡:秀水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南娄镇、牛村镇、苌池镇、上社镇、西烟镇、仙人乡、北下庄乡、下社乡、梁家寨乡、西潘乡、东梁乡。共有453个行政村。截止2007年,全县总人口30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秀水镇,位于县境中南部,距首都北京450公里,距最近的出海口岸天津新港550公里,距最近的民航飞机场105公里,距最近的火车站阳泉站40公里,距全国最大的佛教圣地五台山176公里。
县境四周环山,境内地形多样,中南部为低山丘陵区,东部、北部山多谷深,西部为山间盆地。地势西高东低,最高海拔1803.6米,最低海拔450米。山脉分属两大山系,东南部为太行山系,西、北部为五台山系,多数山上植被茂盛。境内水资源丰富,地表水主要有滹沱河和温河两大水系,均属海河水系,地下水主要是泉水,集中分布在北部地区。丰富的水资源为人民生活和生产灌溉提供了便利的自然条件。盂县地理位置偏北,处太行山之巅,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炎热,秋季凉爽多雨,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
盂县历史悠久,文物古迹较多。《盂县志》载,1990年统计,盂县有各类古建筑127处,石窟寺3处,摩崖造像8处,彩塑1处,寺观壁画4处。这些寺、庙、庵、观、摩崖造像,是阳泉市旅游业血肉相连的结构性补充。全县现有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2个,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3个,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40个。
乾隆年间盂县典史周永福有《仇犹十景诗》,清光绪《盂县志》依诗定仇犹十景。
盂县最著名的旅游景点是藏山,藏山祠相传为春秋时期晋程婴、公孙杵臼藏匿赵氏孤儿赵武之处。黑龙池、滴水岩、南天门、拜水洞和龙凤松等也都各具特色,古有“藏山十景”之称。
盂县乃春秋晋大夫盂丙之邑,故城在今阳曲县东北大盂镇,后屡废屡置,断断续续千余年。1942年盂县划为孟平、盂阳、盂寿三个县,1945年8月盂城解放,三县又并归盂县。1983年9月划归阳泉市管辖。
“盂”是个很古的地方。1929年考古工作者在安阳小屯村发掘出刻有“于[ ][ ][ ]获白麟[ ]祭于[ ]在九月维王祀五日王来自盂[ ][ ]”的兽头骨。据学者考究,这“盂”为地名。当然,此处所谓盂地,不可能就是今之盂县全境,但由此可以推测,我们的祖先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就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地方的部分土地上了。
夏、商时代,传说分天下为九州。按地域区划,盂属冀州。
西周初年,州治变更,盂属并州。实行分封制后,盂属晋国。春秋时期,盂仍属晋国。据《左传》云:昭公二十八年“晋杀祁盈,魏献子为政,封祁氏之田为七县(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孟丙(应为盂丙)为盂大夫,”(治在今太原市东北45千米大盂镇),盂县之名,实自此始。又据《地括志》载:“并州盂县外城,俗名原仇。亦名仇犹,戎翟之国也。”按此,这个时期盂县西部地区连同大盂一带为孟丙邑,东部地区为仇犹,治设今城东里放之古城坪。战国时期,周定王十四年(公年前455年),智伯灭仇犹。赵襄子五年(公元前453年),智伯又为赵氏所灭,仇犹属赵。秦始皇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国,置太原郡盂县,治在盂丙邑(阳曲大盂)。汉朝盂县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汉以前,盂县仇犹分治,这时始将盂和仇犹全交为盂县。三国时期,盂县属并州新兴郡。西晋,盂仍属并州新兴郡。
北魏建议元年(公元528年)将盂县东部并入石艾(今平定县),属乐平郡(今昔阳县);盂县西北部(兴道村以北)置抚城县,属定襄郡。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原仇县(以城北有原仇山故名),治在今盂县城,属辽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原仇复名盂县,属太原郡。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盂县西部置乌河县,治在今凌井镇。贞观元年(公元62年)将乌河县并为盂县,属河东道太原府太原郡。在北魏、隋唐以前,盂县西部之乌河中、上游一带为汉以前的盂县,与阳曲大盂一带为列国之盂邑,今县城以东以南一带,为隋朝之原仇县(即春秋战国时代的仇犹国)。兴道以北一带为北魏之定襄郡属地,至唐初始统为盂县。
宋神宗时,盂属太原府。金兴定年间升为州,受绛州元帅府节制并置刺史,盂县属太原武勇军。元代因袭金制,盂仍为州,属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冀宁路。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降盂州为盂县,属山西省太原。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平定为直隶州,盂县与寿阳、昔阳均属平定。
民国成立以后,废州制,山西设雁门、冀宁、河东三道,盂县属冀宁道。后道撤消,盂县直属省。 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边区四分区领导,到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1938年1月,日军占领盂县城。全县广大地区均为抗日游击区和根据地。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1939年划分的)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盂县城解放(8月25日),盂阳、盂平两县的原盂县地区复归盂县。1946年将原划给寿东县的地区仍划归盂县,属冀晋区二专区领导。1948年又将原划给平定县的两个区亦归回盂县。至此,盂县辖境复原。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属晋中一专区领导。1949年8月1日至20日归阳泉地区领导。后复归晋中地区。1952年5月,将县东南之山底、牵牛镇以东、东村、苏家泉、大小西庄、大小河北、东西南舁、上下章召等20个村庄划归阳泉市;同年年底,又把县西部划归东西郭秋、大小方山、东西汉湖、东西黄龙头等26个村庄划归为阳曲县。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11月,成立阳泉市盂县联社。1959年4月,上级决定恢复盂县建制,与阳泉市分开,复归晋中地区领导。1959年8月,将牛村公社所辖北舁、杜家庄、王家庄、代家庄、孔南庄、咀子上、东林尖、五架山等8村划归阳泉市。1983年9月,盂县归为阳泉市领导,实行市辖县。
1984年政社分开,25个人民公社改为4个镇、21个乡:城关镇、牛村镇、上社镇、西烟镇、下曹乡、南娄乡、路家村乡、清城乡、孙家庄乡、仙人乡、东庄头乡、东木口乡、下庄乡、土塔乡、苌池乡、王村乡、肖家汇乡、下社乡、榆林坪乡、北峪口乡、梁家寨乡、庄里乡、西潘乡、南社乡、东梁乡。
2000年,盂县总人口294176人,各乡镇人口: 城关镇 64130 路家村镇 10962 牛村镇 20614 上社镇 11205 西烟镇 15021 孙家庄乡 17354 清城乡 12143 南娄乡 13931 下曹乡 15439 仙人乡 11527 东木口乡 4906 东庄头乡 4497 北下庄乡 6929 土塔乡 8408 苌池乡 17273 王村乡 6478 下社乡 5368 肖家汇乡 6286 梁家寨乡 7233 北峪口乡 3848 榆林坪乡 2806 庄里乡 3916 西潘乡 9037 南社乡 4714 东梁乡 10151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
2001年盂县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5个乡镇调整为8镇6乡:原西烟镇、南社乡、东梁乡合并。
盂县地理位置偏北,处太行山之巅。既有纬度地带性气候,又有明显的垂直变化。中纬度地区,距海不远,但因山脉屏障,夏季风影响不大,属于暖温带、温带大陆性气候。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炎热,秋季凉爽多雨,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8.7度,一月-- 6.7度,七月22.3度,年均降雨量500—618毫米,霜冻期为9月下旬至次年4月,无霜期约150天。